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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小型儿童游乐设备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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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心肝宝贝”。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于儿童的成长,家长们可谓费尽心思。不仅要吃好、睡好、教育好,还要玩好。在如何“玩好”方面,商人们似乎嗅到了商机,于是各类室内外儿童游乐设备应运而生且呈风靡态势,成为孩子们娱乐休闲的好去处。然而,在游乐场所生意火爆的背后,却隐藏着不少卫生和隐患问题令人担忧。主要表现有:

 

1、公共卫生问题。有些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在商场里设置了儿童游乐设备,而这些室内的场所大多通风设备不完备,空气十分混浊,而且玩具的材质大多为橡胶和非塑料制品,容易沾染和灰尘,商家又不定期清洗,这直接给了孩子们增加了感染呼吸道和皮肤疾病的机会。一些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没有给予及时,游乐园管理又不到位,部分儿童游玩后出现长湿疹、红眼病等症状,带来一系列的健康隐患。

2、隐患问题。各地曾多次曝出儿童在游乐园内游戏时受伤害的资讯。表面原因是设备缺乏标准,经营层层转包,责任主体不明,根本原因还是监管缺位。由于我国对室内小型游乐设备监管存在法律法规的空白,质监部门通常只对大型游乐设备进行监管;而学问执法部门只对室内游乐场所的游戏机等负有监管职责;城管部门只对街头游乐设备是否占用公共空间、是否扰民和污染环境进行监管。因此,对于小型的游乐设备的监管还存在盲区,使它们成了“三不管”对象。而游乐设备是否存在隐患问题往往被忽视,由此产生了监管脱节问题。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加强小型儿童游乐设备的监管提出如下建议:

1、法规体系,明确监管主体。针对当前小型儿童游乐场所存在法律监管盲区的状况和执法监管的现实需要,应适时适机向立法机关反馈,争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时,进一步条款细则,从法律法规的制度层面为儿童游乐场所的经营行为套上枷锁,杜绝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发生。同时,应明确监管主体,可以成立联席会议的形式,明确监管主体进行统一管理。或者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条款并推动建立问责制,提高经营水平。

2、引入达标制度,提高守法意识。可效仿餐饮卫生达标制度,定期对儿童游乐场所进行含量、卫生状况等项目的评估;也可推行特许经营审批制度,按照场地面积、服务人员数量配备、消防设备配置、从业人员健康水平等标准来形成准入门槛,从而取缔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场所。同时,强化行政引导工作,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与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划清界限。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加强管理、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少年儿童获得、放心的游乐体验。